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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用电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9 14:45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用电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24年229日至2024年34

报名地点: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四楼418室。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凤凰路以西,开拓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

2.2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5493平方米(合98.24亩),总建筑面积229226平方米。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竞争性磋商范围:本项目施工用电的相关设计、施工(箱变租赁、配套施工),负责协调供电公司(所在地供电所)办理手续、协调验收,确保送电及最终通过供电公司的验收合格等,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许可证;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5)申请人须提供报名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只接受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3报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

4)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

6)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4.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4年229日至2024年3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时至16时30分,联系代理单位在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四楼418室进行报名(联系电话:刘老师、18753186165)

5.联系方式

 购 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

联系人:刘认

 话:0531-88022412-606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28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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