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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峪金谷A1-1号楼提升工程消防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8 17:39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汉峪金谷A1-1号楼提升工程消防改造工程

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舜华路以东,经十路以南,汉峪金谷A1-1号楼

2.2 规   模:汉峪金谷A1-1号楼总建筑面积41039.47㎡。

2.3 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清单范围内的消防改造工程(含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通过质监、消防验收并移交、质量保修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供应商202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消防工程业绩;

3.5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须交验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③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报名时间

请供应商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4日,每日上午 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2305)处报名。

6.联系方式

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人:赵杏

  话:0531-88816225

 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话:0531-8651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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